2009年5月23日 星期六

書法老師的標準

 最近我發現台灣有個教書法的侯吉諒老師,快人快語,說話很乾脆。跟他一比,我是差了很多。

 一是侯老師的招生規矩,相當嚴格。我抄給大家看看:

 「我的書法班有要求,有十二種情形不教:

 1. 短期的﹝短於一年的﹞,不教。
 2. 每一期缺課兩次的,不教。以後不得再報名
 3. 父母要小朋友來學的,不教。
 4. 十歲以下的小朋友,不教。
 5. 打電話來問太多問題的,不教。我的部落格已經有太多東西可以參考,有興趣和我學書法的人要自己看,如果連這點最基本的功課都不做,當然不教。
 6. 曾經報名,但沒來的,也沒說明理由的,不再接受報名,如果真的想學,請展現你的決心再報名。
 7. 來上我的書法課,必須排除其他所有的原因準時上課,沒有這種心態的,不教。
 8. 學習書法最重要的是持續的長期練習,中斷太多、太久,影響學習效果太大,浪費彼此的時間。沒有打算長期學習的,不要報名。
 9. 報名沒有自我介紹的,不受理。
 10. 上課期間因工作和出國請假的,可以理解、接受。但其他原因,必須自己儘量排除。
 11. 因為正常原因而中斷學習的,可以再報名。
 12. 總之,只想淺嚐即止的,體會一下書寫樂趣的,請另尋他處。

 報名一律用電子郵件,告知真實姓名、年齡、經歷等等基本資料。自我介紹越詳細,越有可能參加我的書法班。沒自我介紹的,就不必報名了。 」

報名錄取之後,侯老師還有上課要求十六條:

 「1. 三個月內不可問問題→程度不到,回答了也無法體會,不要以為回答就了解,不問問題,是要你自己多思索。
 2. 上課的內容要作筆記→老師講完了,你大概也忘光了。
 3. 不懂的要回去查資料→老師只能指引你重要的方向,許多基本的知識要靠自己充實,要讀指定的書。
 4. 規定的工具材料不可改變→不要自作聰明。
 5. 問問題我不一定會回答→這也是一種回答。
 6. 三個月內,沒教的方法,不要去嘗試→只會重覆更多錯誤。
 7. 完全拋棄從前舊有的觀念,重新建立正確的學習方法。
 8. 不能只想學寫字。只想寫字,字不會寫好。
 9. 我說過了,並不表示你就懂了,所以不要想到問題就隨口問,先看書,把問題想清楚了再來問。
 10. 不可畫字,描字,畫得再像、描得再好,也沒有用。
 11. 不要貪多,多沒有用,真的會了才有用。
 12. 書法必須與歷史、文學、美學一起加強。
 13. 不要人云亦云。
 14. 寫字不是用毛筆熟練就可以,方法不對,觀念不對,練一輩子也沒有用。
 15. 不是寫久了才有習慣,任何人一開始寫字就有習慣,要改正錯誤、培養正確的習慣。
 16. 不是每一個人都能當書法家,但是每個都能寫書法。
 如果有特殊要求, 請先來信。」

 我看了侯老師的要求,深感欽佩。很明顯侯老師不是為了錢教學的,他有自己的標準,而且坦率地講出來,不合標準就別來。以前中文大學辦過一個展覽,紀念擅長書法的某教授,我看他的招生簡章中這樣寫:「文辭清通,面目端正」,也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。雖然我不大贊成,但心中有要求應該事先講清楚,不講誤人誤己,反而多生滋擾。

 我在城大講課,招生原是學校的事情。如果將來有機會自己招生,也要學學侯老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