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

謝赫的六法和國畫家

唐代張彥遠《歷代名畫記》的記述:「昔謝赫云:畫有六法,一曰氣韻生動,二曰骨法用筆,三曰應物象形,四曰隨類賦彩,五曰經營位置,六曰傳移模寫。」

這六法解釋很多,我的理解是這樣的:

一是審美,什麼是氣韻?畫家要看到人家看不到的東西,任何東西都可以表現得非常高雅。現代人稱之為意境。一壁舊牆,一碟青菜,一塊布,一枝竹......,世界萬物,都是活的,都可以打動人。我特別要強調的是,這裡的氣韻是中國趣味,和西方有所不同。關於這一點,可以看林語堂的《吾國吾民》。

二是用筆,中國畫應該是「寫」出來的,不是「畫」出來的。因為中國畫的根柢在於筆墨,所以有沒有書法的基礎,對於一個國畫家非常重要。沒有用筆就沒有高質素的線條,只是「塗抹」而已。

三是寫生,這容易理解。

四是敷色,使用色彩,如任伯年用淡彩,吳昌碩用重彩。或者只用墨色,如鄭板橋的墨竹,黃公望的富春山居圖。

五是構圖,也不用多講。

六是臨摹。臨摹是學習傳統,沒有臨摹根基的人,自以為可以否定傳統,一步超越祖宗,其實只是狂妄。

六法的詳細解釋,這裡就不講了,足以寫一本書。這六條是一個整體,一條也不能少,少了一條,就不是好的國畫大家。而抽掉了第二點,就等於西洋畫了。

以上所言,不適用於一批現代畫家。這批畫家有志於以西洋技法改造中國畫,西洋畫運用光影,想法和我們中國人不同,所以技法也不同。徐悲鴻、吳冠中等人,就是代表,只好說是新國畫家,其實已經脫離了國畫的範圍。

徐悲鴻懂書法嗎?你看看他的字就知道了。他有國畫臨摹根柢嗎?徐悲鴻的優點,是他了解馬的生理結構,會寫生,符合六法第三條,他一生主張寫實。但吳冠中批評他是「美盲」,因為吳冠中是主張「形式美」的,徐悲鴻的審美,沒有離開具象。吳冠中否定了「應物象形」,進一步他敢說「筆墨等於零」,把「骨法用筆」也否定了。

會寫生,會用色,會用筆,有臨摹基礎者的畫,很難做假。凡是有大量假畫的人,必然是容易簡單,所以導致贗品氾濫。

徐悲鴻用幾個大塊面畫馬,加以簡單的敷色,創造他的風格,結果也給作偽者以空間。有人收了徐悲鴻幾百張作品,徐的兒子一鑒定,一張真的也沒有。